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80004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057号 陕ICP备06006751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0917-3376965 邮箱:baojijb@126.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手机举报app下载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涉企举报专区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188bet金薄宝 联系电话:0917-3376965 邮箱:bjnews@163.com
近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早晚高峰期全警上路,集中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辆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积极营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支队、大队领导分干包片,支队、大队机关下沉一线,配合一线执勤交警重点查纠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5月28日晚高峰期,支队宣传科配合陈仓大队在西虢宾馆什字没立"马路课堂",开展文明交通“啄木鸟”行动,手机现场播放《生死对比!来看安全头盔戴和不戴的差别!》一盔一带警示片,对骑乘摩托车、摩托车的市民进行警示宣传教育。
在西俿宾馆什字路口,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佩戴头盔。但仍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并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询问得知,有的骑乘人员认为路途非常近,自己开得不快,就没有佩戴;有的人把头盔放在车筐里、后备箱,出现带而不“系”的情况。在检查中,个别骑乘人员远远看到交警检查,停在路边慌忙拿出头盔佩戴,交警见状都一一进行了批评教育。
宝鸡交警提示:“佩戴安全头盔不是为了戴给交警看,是交通参与者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希望大家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同时提醒身边亲戚朋友,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确保安全文明出行。”(宝鸡交警)
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