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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发布12月27日市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12-27 10:58:05 阅读量:2199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12月27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工作提示


12月26日晚,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宝重污染天气办[2023]17号)的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上级要求,随即将应急响应措施提升至I级,并对社会及时发布《通告》,自12月27日7时起,对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但由于发布时间较晚,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率不高,给广大市民群众早高峰出行造成了极大影响。

对此,宝鸡交警针对本次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工作提示如下:

1.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早高峰便捷出行,宝鸡交警将采取柔性执法,对于12月27日10时(含)前不知情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10时后仍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予以从严查处。

2.对查处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公务车辆,宝鸡交警将在从严处罚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冬季昼夜温差大,是雾霾天气多发季节,能见度低、突发性强、难以预测,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市民群众身心健康,宝鸡交警提示:出行前,请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和交通管制信息,尽量避免雾霾天气出行,服从交通民辅警指挥绕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7日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