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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交警:护航秋收不忘播撒文明交通种子

发布日期:2023-09-19 19:29:08 阅读量:2433

9月19日是全市第九个“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日,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各大队围绕近期重点工作,结合中秋、国庆等重要宣传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各类形式丰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进农村,播撒文明的种子

  借全市第九个“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日契机,金台、高交、高新、千阳、太白、麟游大队,先后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农村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民警紧贴农村丰收节、采摘季等特点,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假期,以高速公路事故预防及行车安全教育为主,通过面对面讲解“一盔一带”重要性、阴雨天驾驶注意事项,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事故案例、走进村庄和村民交谈“拉家常”等方式,向广大村民分析了近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通过以案说法,详细剖析事故发生的成因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思想上要绷紧安全弦,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进校园,播撒爱心的种子

  渭滨、陈仓、眉县、岐山、陇县大队组织民警分别走进辖区学校、幼儿园,为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课,播撒了文明交通爱心种子。

        民警倡导小朋友们牢记交通安全“五要”:乘坐汽车要坐安全座椅并系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走路要走人行横道、要自觉遵守交通规范,提醒学生不乱穿马路,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进企业,播撒安全的种子

  凤翔大队以“月月都有122”活动为契机,深入伟联强校车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结合《车辆安全管理条例》,从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强调了校车安全的重要性,要求驾驶员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杜绝酒驾、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提醒驾驶员在接送学生途中,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每个学生都系好安全带,保障出行安全。

让“惠民便民”种子持续生根发芽

  扶风大队借全市第九个“月月都有122 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宣传日,联合电动车销售商家开展“购电动车赠头盔”活动。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前来购买电动车的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符合条件并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头盔赠送。

  凤县大队为投放使用的400多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分批分时开展集中办理注册登记挂牌业务。民警通过逐车检查车辆购置等票据,查验车辆合格证、整车编码,核对车架号、功率等技术参数,依照规定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沟通,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叮嘱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制度,为投放市场的共享单车配备安全头盔,提示语音提醒群众戴安全头盔,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此次活动,宝鸡交警共出动人员百余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3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袋3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意识、安全出行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宝鸡交警)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