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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创建2023年全市第二批“零酒驾”社区、单位、乡镇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7 09:59:46 阅读量:2180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整治效果,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开展,全力预防和遏制涉酒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交警支队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批“零酒驾”社区、单位、乡镇创建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和谐稳定。现将全市创建2023年第二批“零酒驾”社区、单位、乡镇名单公示如下:

一、“零酒驾”社区名单

1、渭滨区桥南街道办滨河路社区

2、渭滨区马营镇天玺路社区委员会

二、“零酒驾”单位名单

1、宝鸡市宝运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凤翔伟联强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零酒驾”乡镇名单

1、千阳县草碧镇罗家店村

2、太白县王家堎镇

公示时间:7月17日至21日。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如对公示创建“零酒驾”的社区、单位、乡镇有异议,请于7月21日前反馈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电话:0917-6236140。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7月14日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