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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汉初贾谊评价周公说:“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周公集大德大功大治于一身。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新书·礼容》)作为杰出的政治家,周公对传统政治伦理的建构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我生不有命在天。”在夏商周时期,人们普遍具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其中主要展现在对“天”(上帝)的崇拜。《礼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这里的“神”泛指天神和人鬼。陈梦家先生的《殷墟卜辞综述》根据出土的甲骨文卜辞把殷人神灵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天神,包括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第二类为地示,包括四方、四戈、四巫、山、川;第三类为人鬼,包括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在这三类中,殷人把天神中的上帝往往看成最高的主宰,对其无上崇拜和信奉。
但是,上帝如何与殷人沟通、如何保护商王统治的合法性和长久性?学术界产生了一些分歧与争议,典型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认为殷人作为祖先崇拜的先王先公,可以作为上宾于帝廷或帝所转达人间对上帝的请求、祈福消灾,因而殷人通过先王先公沟通上帝,维护商王朝的统治;另一种则认为作为至上神灵的上帝是和殷人始祖帝喾合而为一,不仅可以命令风、雨、雷、电等自然神,而且可以管制其他部族的祖先神,从而保佑商王在人间居于各部族各诸侯之长。可见,无论上述观点有多么分歧,但是都揭示了一个观念,即在商王朝的统治者看来,上帝是其政权的佑护者。
根据《尚书·西伯戡黎》和《史记·周本纪》记载,当周文王率部战胜殷商的属国黎国之后,商王朝的贤臣祖伊向纣王进谏,认为上天恐怕要断绝殷商的国运,规劝商纣王改弦更张,但是遭到了纣王的拒绝,并自负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纣王顽固地认为,商王朝只受上天的主宰,是上天安排自己做的君王。纣王的想法和行为十分类似于夏朝末年的暴君桀。据《尚书大传》记载,夏桀将自己的统治比喻为像太阳一样长久,坚信太阳不会灭亡,自己的统治也不会灭亡。但事实上,这两位末代君主都错了,太阳永远没有消亡,但是“殷革夏命”,夏桀的天下被商汤取而代之了;上天也没有永远眷顾商王,“周革殷命”,商纣的天下被周武王胜利攻伐了。
“我生不有命在天”吗?上帝还是政权的佑护者吗?这成为一个时代需要解答的新疑问。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解决“上帝”与“政权”关系是摆在周初统治者面前最重要的问题。《尚书·多士》记载了周成王七年三月的一天,周公前往新建的都城洛邑,借用成王的名义告诫殷商遗民,纣王不敬重上天,所以上天就对商王朝降下重重的灾祸,而西周遵循上天的旨意、奉行上天的明威、执行王者的诛罚,通过征伐取代了商王朝,这实际上表明上天要终绝商王朝的国运。纣王却不明白上天的意旨,大肆放纵淫乐,罔顾天意和民困,因此上天就不再保佑商王朝了,降下亡国的灾祸。可见,上天从不把大命给予不勉行德政的人。
虽然和纣王一样认为上天是人世间的最高主宰,但是周公是以天命观念解释殷周朝代的更替。在他看来,虽然朝代变化了,人们对天(上帝)的信仰以及天佑王命的观念始终没有改变,但是基于商、周更替的事实,可以得知上帝并非只是眷顾殷人,其喜好对人世间所有人是一致的。上帝赋予世间的天命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上帝只辅助有德行的人,即所谓的“天命靡常,惟德是辅”,从而为殷周更替、武王伐纣找到了新的“天命”标准。换句话说,上帝不再是专属于殷人的保护神,而是所有人的保护神。基于这种情况,周公等西周政治家提出的“以德配天”这一将政治伦理化的口号,不仅能为武王伐纣寻找到合理的借口,而且消解了商王受到上帝唯一护佑的特权,更是为防止“天命转移”、保持西周王朝长久兴盛制定了执政准则。
同时,为了论证“天命靡常,惟德是辅”、上天青睐周王朝,周公等周初统治者不遗余力地描述后稷、公刘、太王、文王、武王、成王等周人祖先和历代周王有德行。诸如,《尚书·无逸》中记载周公言论:“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周公认为,自己的先祖太王、王季能够谦让,敬畏天命。父亲文王从事过开通道路、耕种田地等卑下的劳役,对待百姓和蔼仁慈、善良恭敬,而且教化他们和睦相处、安居乐业。正是周公等周初统治者的描述,向世人宣告了周王有德,所以上天才选择了周王,这也奠定了殷周易代的合法性。
“敬德保民”。既然“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尚书·多士》),那么“敬德保民”就成为周公等周初统治者顺应时代提出的新主张。《尚书·召诰》中记载,周公叮嘱周成王:“我不可不监(鉴)于有夏,亦不可不监(鉴)于有殷。”在周公看来,要治理好国家,不可不借鉴夏、商两代丧国的教训。夏、商两国虽然接受了天命,但是他们的统治者“不敬厥德”,不能谨慎德行,导致国运丧失。《尚书·蔡仲之命》又记载周成王言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可见,在周初的统治者看来,政权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来自道德,而道德来源于上天,是上天意志的象征,也就是“天德”。人间的统治者只能与天合德、遵循天意,才能配享天命。换句话说,“敬德”就是“敬天德”,按照上天的意志实施有德政治。那么,一系列问题就摆在了周王朝的统治者面前:什么是“天德”(天的意志)?怎么去发现天德?又如何与天合德,遵循上天的意志?显然,这些是维护统治至关重要的问题。周公等人对这些问题已经做出了非常清晰的回答。《尚书》屡次记载周公等人言论:“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康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泰誓》)。可见,周公等人认为天意遵从着民意,天命与民情是一体的,因此,通过观察民情、体察民意就可以洞悉上天的意志。天意渺茫难测,而民意却是现实具体的,就是老百姓反对暴政,希望能够安居乐业、幸福生活。据此,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周公在《尚书·无逸》中的言论:“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祗惧”即敬畏义。商王中宗祖乙认真履行上天赋予的任命,统治人民时持有敬畏之心,不敢过度享乐。只有敬畏自己的职责,才能“保民”。周公等周王朝统治者不断提出“用康保民”“惟民其康”“恤民为德”“惟惠之怀”等保民思想,尤其主张“明德慎罚”,以道德教化为主,谨慎使用刑罚,这些都是在说明如何保民。可见,周公等在处理天、民、王关系时,将天命视为君主的职责,而君主的职责就是“保民”。总之,“敬德”要求统治者对上天所赋予自己的职责充满敬畏,保民既体现天的意志,也是政治统治的内在要求。
从时代的进步性看,周公等周初统治者充分认识到“天命靡常”,并在人们对“天”的宗教信仰中增添了“德”的内容,由以往单纯“敬天”的神权政治转变为“敬德”的民意道德政治。以“敬德”论“敬天”,尽管仍然披着浓厚的宗教外衣,但是开启了重视人道与民本的德政新面向,这也成为后世儒家德政思想的根源。当然,周公仍受时代的局限,试图用“天”“天命”“天德”等统贯人间的帝王和民众,将天意视为帝王的职责和民众的诉求,但其目的终归是“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诰》),希望通过道德保护王权,祈求周王朝长久享受天命,统治千秋万世。(宝鸡日报)
(作者张波:哲学博士,教授,现任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周秦伦理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经学与周秦伦理文化、关学与宋明理学研究。)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