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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证缴分离”破解办证难

发布日期:2024-10-16 08:39:57 阅读量:2603

“终于拿到房产证了,谢谢你们!”拿到首批不动产权证后,10月9日,宝鸡市渭滨区新界城小区业主梁健专程到区纪委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聚焦个别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难这一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渭滨区强化协调联动,坚持综合施治、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着力解决群众在住房领域的急难愁盼,实现群众“安居梦”。

“渭滨区纪委监委将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难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区级重点整治内容,通过通报、督办、约谈,强化监督,倒逼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渭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法拉索说。

渭滨区纪委监委督促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渭滨区城区统一建设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涉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52个项目147幢楼19144户进行全面摸底、逐一走访,约谈开发商,听取群众诉求,分析具体原因,建立工作台账。

渭滨区纪委监委建立“两谈三包一提醒”工作机制,由班子成员分工包抓整治工作,定期前往专班和各成员单位督促调研、约谈提醒,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联系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联系监督、驻在监督作用,跟进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坚持“一小区一方案”,建立部门、镇(街道)、居民、开发商四方联系协商会商工作机制,提前介入,由专人跟踪服务,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办理速度,让群众尽早拿到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渭滨区已办理首次不动产登记8个项目24幢楼2230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310户。

针对部分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在“尊重历史,依法办理”原则下,渭滨区在宝鸡市率先开展“证缴分离”试点。因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的群众房屋维修资金、契税等费用暂时无法缴纳至相关部门导致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实施“证缴分离”政策,先行给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政府同期向开发建设单位追缴相关费用。

“新界城小区2016年交房,开发商挪用了代收的维修资金和契税,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们经过综合研判,确定将新界城小区作为‘证缴分离’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柏林说。

工作专班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反复讲政策、摆道理,督促开发商制定还款计划、尽快筹措资金,并多次组织召开群众代表见面会,疏导群众怨气,鼓励大家提供开发商资产信息,引导大家支持配合“证缴分离”工作。

“我们针对不动产维修资金和税费补缴、追缴等具体问题,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协助测算核算。专班各成员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对开发商银行存款、车位等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对还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追缴企业欠费、欠税,努力解决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负责人赵锐说。

截至目前,渭滨区已帮助新界城小区130户群众办理了登记,开发商的第一笔追缴资金也已到位,“证缴分离”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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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