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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等11名农民工支持起诉讨薪案入选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6月,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胡某等11名农民工支持起诉申请。经了解,胡某等人受宝鸡市某劳务公司指派,在某房地产项目从事外墙保温等项目施工工作。2021年3月,胡某等人完成与劳务公司约定的全部工作,劳务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胡某等11人工资共计20余万元。在被多次催要后,该劳务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历时两年有余。其间,胡某等人多次与劳务公司协商,均无结果。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后认定劳务公司欠薪事实成立,胡某等11人属弱势群体,缺乏诉讼能力。该院通过与区总工会、司法局、法院多次联系沟通,向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用,全方位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22年7月12日,该院向渭滨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胡某等11人的支持起诉书及相关资料。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劳务公司向胡某等11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20余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切实筑牢职工维权的“防护网”提供规范化保障。(陕西日报)
原标题:陕西1案例入选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