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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双向衔接转化机制

发布日期:2024-10-12 08:36:47 阅读量:2520

岐山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岐山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通过不断打出监督“组合拳”,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一体发力监督格局,将“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工作合力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成效,共同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画出最大“同心圆”。在发现北干渠凤鸣镇城区段(冯家山水库灌溉渠)积水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城区居民正常生活后,岐山县检察院及时调查取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但因该渠存在管理部门职权交叉、管辖混乱等问题,整改难度大。县检察院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寻求人大监督与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北干渠水源污染治理情况汇报会”,听取行政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组织行政单位实地走访,现场察看北干渠两侧住户排污口封堵、排污管道建设、排污企业整改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切实厘清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监督职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顽瘴痼疾,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和灌溉安全,切切实实维护了人民的利益。

立规建制、协同联动,形成“1+1>2”监督效果。近年来,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岐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指导,通过多次调研和听取汇报,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并出台《关于加强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今年以来,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担任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员21人次,通过其广泛的人民性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大、检察双向聚力,使公益诉讼检察更好地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为解决民生问题和推动行业治理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守正创新、务求实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今年初,岐山县检察院收到两名县人大代表《关于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的建议》,承办检察官及时进行登记受理,并与人大代表进行对接,了解其反映的县域多处路段盲道破损、断裂及被占用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制止不文明占用盲道行为,修补缺失、破损盲道,消除视觉障碍特殊群体出行安全隐患,多渠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营造了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

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作为两种重要的权力监督方式,通过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职权优势,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了岐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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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