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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14时,宝鸡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

发布日期:2023-12-24 11:58:35 阅读量:2136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12月23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4日14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载货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禁限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大(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实施过境重型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加大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此次应急响应社会车辆不限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4日

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