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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3-11-15 10:15:35 阅读量:2318

(188金宝搏手机app  宋秉琴)11月14日,宝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景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并向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推进全市养犬管理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全市文明养犬。要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相关结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对策措施,齐心协力推进重点指标任务完成。要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以中省政策为导向,积极对上争取债券资金额度,严把项目入库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守正创新,强化督查考核,用流程闭环确保结果满意。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跟进国家立法,健全人大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民、赵永怀、宁怀彬、陈小平、苏少敏、车爽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宏真列席会议并作相关工作报告,对市政府人事事项作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5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5名我市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会前,邀请有关专家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3年11月1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崔省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我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1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宏伟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  强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

黄小良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文忠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   峰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毛永祥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苟利军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包随安、蒋列会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虎宁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韩文杰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技宏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牛彩霞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小林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亚丽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文忠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黄小良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汉民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贾宗礼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景行军为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力洁为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高  峰的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小龙的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马鹏俊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任命:

沈小波、吕  梁、李婧雯、王  青、赵  宪、杨瀚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龚培静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亚峰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  燕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卫广瑞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冯少敏、赵晶晶、宫  雪、唐红玉、黄  莎、冯建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罗莉萍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维丽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荣辉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  宏、郑晓梅、王宗建、张跃怀、李少华、王增现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