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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参加活动。
检查组先后前往宝鸡市戏曲剧院、宝鸡秦腔博物馆项目现场,陇县人民剧团、西大街小学、秦源文化产业园,凤翔区纸坊中学、人民剧团,陈仓区社火博物馆、西秦新声剧团等地,检查了解戏曲院团建设发展,剧目创作演出和传播推广,秦腔艺术博物馆建设,戏曲(秦腔)进校园、下基层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宝鸡市贯彻实施《条例》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推动秦腔艺术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秦腔是我国最悠久的剧种之一,是陕西的艺术瑰宝,宝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保护传承发展秦腔艺术等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全力抓好《条例》执行。要认真履行《条例》责任,深入学法、依法履职、强化普法、模范守法,确保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加强协同、一体发力,持续提升《条例》实施效果,以法治力量推动秦腔保护传承发展、文化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爽、副市长李武发参加活动。(宝鸡日报记者 李小玮)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