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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第七届宝鸡市道德模范风采丨孝老爱亲:李小兰

发布日期:2023-03-06 10:51:31 阅读量:2892

李小兰,女,1971年5月生,麟游县丈八镇饮马泉村村民。她常怀一颗孝顺之心、体贴之心、关爱之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妻、为人女、为人母的高贵品质,在平凡的生活中演绎着点点滴滴的亲情故事。先后获得“陕西省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宝鸡好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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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0岁的李小兰刚结婚,丈夫哥哥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嫂子改嫁,留下不满5个月的婴儿。李小兰毅然当起了“实习妈妈”,担负起抚养侄子的重担。每天夜里她多次起身给孩子热羊奶,孩子有时一闹腾就一两个小时,她只能一直抱着孩子,直到哭声停止安然入睡,自己才能跟着躺下。侄子3岁的时候,她自己的孩子也出生了,丈夫的两个妹妹也先后出嫁,田间耕作、照管孩子、赡养公婆的重任全落在了李小兰夫妇二人的肩上。时光荏苒,孩子终于长大成人,2013年,李小兰夫妻俩将积攒的几万元拿出来帮侄子成了家。次年侄子的孩子出生,李小兰又开始照顾年幼的侄孙和年迈的公婆,但她始终毫无怨言。

几十年来,李小兰初心不改,视亲情如天,用自己的坚守和付出,演绎了一幕人间真情。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