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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02 19:40:42 阅读量:2480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景耀平主任受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市委安排,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四个机关”,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编辑:贺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