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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2 14:55:42 阅读量:2102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局、科协,高新区党工委综合部,市级有关单位,市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致力创新创造、勇于担当作为,为宝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活动时间

本届“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从2023年2月初开始,2023年3月底结束。

三、推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在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用科技造福社会,为宝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健康宝鸡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战在一线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先进事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服务社会,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

(三)事迹感人。工作事迹突出,典型示范作用强,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推荐方式

本通知印发后,组委会办公室将同步在“188金宝搏手机app ”“宝鸡党建网”“宝鸡科技网”“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以及“宝鸡科普”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推荐程序

(一)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请按管理权限将推荐材料报所在县区单位,县区科协,相关市属学协会或企事业单位科协,由相应的“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织机构审核把关。

(二)各“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织机构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县(区)、高新区,有关单位,市属学协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科协的推荐人选须经本级“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织机构研究审核后汇总上报。各县(区)科协具体负责本县区推荐人选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推荐人选或团队将由市“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认真评审,从中选出2023年度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团队、个人,并于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在宝鸡日报、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电视台、188金宝搏手机app 等市级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

六、名额分配

各县(区)、高新区推荐候选人或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名(个);市级各部门推荐候选人或团队原则上不超过2名(个);市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候选人或团队原则上各推荐1名(个)。

七、组织领导

“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成立“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王若鹏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高新区,市级有关单位,市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本区域、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区)科技局、科协,高新区管委会综合部,市级各部门,市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德、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多中选 好,优中选优,确保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推荐人选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各县(区)、高新区、各单位、市属各学协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科协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

3.“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团队汇总表1份

4.“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

5.“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团队推荐表一式2份;

6.每份推荐表后要附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7.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

8.凡候选人(团队带头人)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廉政鉴定;候选人(团队带头人)为私营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由本人出具征信证明。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宣调部 梁宗周

联系电话:(0917)3261036 (传真)

电子邮箱:bjkpycx@sina.com

报送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2号楼808室

邮政编码:721004

 

附件:1.“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团队”推荐表

3.“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4.“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团队汇总表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1月31

“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附件.doc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