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本地>正文

12月10日宝鸡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2-12-10 16:02:13 阅读量:2787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宝鸡市“一市一策”专家组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市气象局会商研判分析:12月10日受西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午后转为高压底部控制,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或将出现短时浮尘天气。11日至12日受较强西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预计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可改善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10日空气质量级别以轻度污染为主,11日至12日空气质量级别以良-轻度污染为主。

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函〔2022〕73号)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解除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2年12月10日14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关注污染形势变化,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相关要求,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形成报告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bjsdqb@163.com)。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