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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宝鸡市全域无高、中风险区

发布日期:2022-11-10 21:25:53 阅读量:3586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

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44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7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1.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瑞祥花园小区5号楼;

2.金台区西关街办宝福路118号;

3.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红光小区中铁公寓;

4.金台区西关街办福临堡社区春天大道小区2号楼、24号楼;

5.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F区5号楼、15号楼;

6.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东社区百翠园小区A区6号楼;

7.金台区西关街办新福路西社区豪城天下小区G区2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宝鸡市全域无高、中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编辑: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