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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制定了《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三屏两水一平原”生态修复治理,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整改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降低12%,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降低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9.7%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8%;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92.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零,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8%。
《整改方案》对省级整改任务清单指出的涉及宝鸡市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包抓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进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二是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秦岭保护区域产业准入和负面清单,严控产业准入条件。加大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建设区保护力度,构筑秦岭北坡生态安全廊道。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管理,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立全市尾矿库数字化管理台账,健全尾矿库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一库一策”模式加强尾矿库治理,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在线监测系统。严禁在核心和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加快损毁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持续开展秦岭联合执法检查,巩固提升“五乱”整治成果。
三是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流域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水质管控长效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非法采砂整治。加大关山草地、渭北台塬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推动水生物多样性恢复。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行为。切实提高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水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对重要流域、重要水源保护,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深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步骤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加快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是聚焦绿色低碳,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制定全市碳达峰“1+N”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好能源、工业、住建、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化工行业的碳达峰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产能。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节能降耗改造,“十四五”末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继续扩大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清洁取暖改造进程,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加强宝二电、大唐热电、东岭焦化、长青能化4户用煤重点企业的能效管控措施,到2025年底前完成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加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和汇报,督促配合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限进度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督办问责。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加密督查督办频次,推动整改落实。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严格验收销号。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整改牵头单位按照“一项整改任务、一套档案资料”的原则提交整改工作资料,经审核、媒体公示后,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销号申请。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有关情况,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宝鸡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扛起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