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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9-06 20:32:35 阅读量:3479

关于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告

今年以来受高温天气影响,我市臭氧污染较为严重,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警提示,9月6日至20日,我市出现臭氧污染风险较大。为有效防控臭氧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现就加强近期臭氧污染防控工作通告如下,请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努力,在晴天气温较高时(温度高于28℃),认真落实以下防控措施,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1.全市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以及广告涂装或翻新等施工作业,每日12:00—18:00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同时须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涂料、胶粘剂。

2.建筑墙体使用的涂料、胶粘剂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涂料、胶粘剂等调配作业应在调配间或室内进行。废弃容器要统一收集,不得露天堆放。

3.禁止各类露天喷漆作业,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

4.全市范围内汽修企业12:00—18:00时禁止开展喷涂作业(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涂料或末端使用燃烧法等先进处理工艺的汽修企业除外)。

5.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枯叶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

6.市政园林杀虫剂喷洒作业时间为夜间20时至次日8时进行。

7.相关执法监管部门近期将加强巡查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251123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