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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整顿!宝鸡渭滨区6家店铺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被处理

发布日期:2022-08-22 21:26:47 阅读量:3250

8月20日和21日,渭滨区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店铺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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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巴黎某某甜品店(经二路店)未按要求张贴固定场所码,食品操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和某顺(开元商城店)三名员工存在不同程度未做核酸的情况,最长的已经连续三天未做;茹家庄村某饺子馆未按要求做好消杀记录。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营业。

8月21日,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执法检查组继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原则,大力检查督导各行业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经检查发现,经二路某洋御足、火炬路尚某某酒店、英达路某桥足浴存在店员不做核酸检测等其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为,公安部门对其经营负责人进行了训诫,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按规定做好店内卫生清洁及消杀,整改完成将整改结果报送卫监部门、街道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开业后对进店顾客要进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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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渭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执法检查组严格落实“谁许可、谁负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原则,持续加大集贸市场、冷链物流、药品销售和餐饮门店等重点场所及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问题绝不手软。

下一步,渭滨区将继续压实行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核酸等要求,做到凡进必扫、逢进必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进行先通报、再停业、后整顿,对拒不执行疫情政策要求的人员进行训诫处罚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渭滨发布)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