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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县五条措施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补贴奖励生育二孩、三孩家庭

发布日期:2022-06-23 14:13:07 阅读量:2730

188金宝搏手机app 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近日,凤县县委县政府结合县域实际出台了《凤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特别是生育补贴奖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奖补、托育机构婴幼儿和托育服务人才补贴等“凤县新五条”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将对凤县完善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1

严格执行休假制度

严格按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等优待奖励假规定。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2

实行二孩以上生育补贴奖励制度

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实行生育补贴奖励。从2022年6月起,凡凤县户籍常住产妇生育二孩、三孩的,且小孩已在凤县进行户口登记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    

3

积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2022年6月份起,对县内开办的社会性托育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4

加强优质托育教育资源供给

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幼机构,继续落实县域内幼儿园的财政补贴政策,并将试点托育机构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对在县内托育机构入托的凤县户籍3岁以下婴幼儿,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给予每位婴幼儿每学年1000元的补贴政策。     

5

强化托育照护服务人才培训

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加大托育照护技能型、专业型人才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育婴师、育婴员、保育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承担给予县内培训机构和县内户籍持证上岗人员各5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素材来源:宝鸡卫生健康)

编辑:邱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