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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规范停车倡议
尊敬的市民朋友:
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车主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还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导致道路拥堵,甚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市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宝鸡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临停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 “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禁止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禁止在停车位旁双排、逆向停放车辆,禁止在主干道、路口转弯处临时停放车辆。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多走几步路,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带头实践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以文明出行为荣,摒弃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让我们一起为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为创建文明美好家园和巩固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宝鸡交警)
编辑:李雪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