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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参保政策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4-02-29 14:38:18 阅读量:2178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陈仓区居民,我想问下2024月2月出生的新生儿的医保参保政策。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区医保局调查答复,您反映医保参保等相关问题。针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经与您联系,您本人预计在2月份生产,新生儿拟在陈仓区贾村镇上户口。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经电话联系详细向您解释了政策,您表示了解并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答复单位:陈仓区人民政府

编辑:陈云哲